1、提供申報材料:畢業證、學位證、身份證、職稱及報考材料(視個人情況提供)、戶口本、社保卡、結婚證、離婚證、離婚協議書、房產證(核實原件,收復印件)
2、提交申報后等待公示預審(一般每月公示兩批15和30號各一批);
3、公示預審后一般7-10個工作日打印蓋章材料;
4、蓋章后交回所有材料及辦理征信報告(代辦)、體檢報告、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;
5、材料提交到深圳人力資源部門審批,25個工作日出調令及入戶指標;
6、深圳公安分局辦理《準予遷入證明》手續;
7、回原籍消戶,辦理準遷證;
8、派出所落戶,實時出戶口本;
9、20工作日到派出所取深圳市身份證;
整個流程下來正常時間是二至三個月,我們確保可以百分百辦理成功,不成功全額退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