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2017年深圳積分入戶實施辦法總則如下: 第一條:深圳積分入戶為優化人口結構,提高人口素質,改革和完善本市?人才引進工作,促進經濟社會發展,根據《關于加強和?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》(深府?〔2005〕125號)等文件精神,制定本辦法。 第二條: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?進界限,綜合評價、量化標準、公開透明、程序規范的原則,為?產業升級轉型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。 第三條:引進市外人才入戶本市,包括從市外調入干部和招?調工人入戶本市的,適用本辦法。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?業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學人員業務的除外。 第四條:積分入戶是指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量化指標體系,?對申請引進的市外人才進行多元評價、綜合打分。當擬引進人才?計分指標累計達到一定分值時,可依程序申請辦理引進入戶。 第五條: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實行全市統一政策、統一審?核標準、統一信息管理。 第六條: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本市引進人才積分入戶政策?的指導、協調和檢查,并將人才引進積分入戶計劃指標統一納入?全市年度戶籍人口機械增長計劃內管理。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本市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的政?策制定和統籌協調,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、區人力資源部門(以?下簡稱"市、區人力資源部門")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具體實施。 市公安部門負責辦理經審批同意積分入戶人員的入戶手續,?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守法情況。 市衛生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計劃生育?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。 市規劃國土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房地產權登記?信息。 市稅務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納稅情況。 市科技、市場監管、民政等部門按各自職責,協助做好相關?管理工作。?